法律顾问在线|婚后为照顾家庭辞去工作,离婚时能要求对方给予经济补偿吗?
2026-08-28 08:58
来源: 姚界客户端

制图 魏力谨
市民黄女士来电咨询:
我与谢某结婚后,他认为男人应该在外赚钱养家,而女人应该在家料理家务。于是,我在他的劝说下辞去工作,在家做全职太太。好景不长,我慢慢感觉自己和他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夫妻感情出现裂痕。我们决定离婚,我要求他给予经济补偿,理由是为照顾家庭辞去工作,没有经济来源。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要求谢某给予经济补偿吗?
《余姚日报》常年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解答如下:
该案情涉及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中为家庭多承担责任、多履行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经济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本案中,黄女士为照顾家庭辞去工作,失去经济来源,付出较多。离婚时,黄女士是可以要求谢某给予经济补偿的。
编辑、一审:徐坚 二审:徐斌 三审: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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