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字号:

法律顾问在线|酒店玻璃门致顾客受伤,责任该如何划分?

2026-06-19 09:35 来源: 姚界客户端
分享

制图 邵天骊

市民赖先生来电咨询:

有一天,我在某酒店办完事,往外走时一头撞在玻璃门上。原来,该门是由透明玻璃制作的,没有提醒标志。事发后,我要求酒店赔偿医疗费3800余元。酒店认为是我自己撞上去的,不但拒绝赔偿,还要我赔偿玻璃门的损失5000余元。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究竟是我要赔偿酒店的损失,还是酒店要赔偿我的损失?

《余姚日报》常年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解答如下:

该案情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问题。本案中,赖先生头部被撞破,与酒店玻璃门的设计不合理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加上酒店没有尽到必要的提醒注意义务,酒店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赖先生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酒店责任可以适当减轻。也就是说,该酒店必须对赖先生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减轻。

编辑、一审:徐坚 二审:沈媛仪 三审:王润

声明:所有来源为“姚界客户端”和“余姚新闻网”的内容信息,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余姚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0574-62735052,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