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6年2月5日在余姚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海勇
2025年,市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定政治立场,持续提升服务大局的力度
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782件1026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352件1789人,批准逮捕669人,提起公诉1518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黑恶犯罪36人;起诉严重暴力犯罪42人;起诉群众反映强烈的盗窃、黄赌毒等犯罪535人;起诉电信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129人。
全力护航更优营商环境。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5人。推进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监督撤案4人,纠正违规“查扣冻”资金600万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帮助受害企业获赔293万元。起诉企业内部贪腐犯罪43人,挽回损失662万元。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验厂资质造假等问题,通过信息报送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完善监管,促进源头治理。
全力筑牢绿色发展防线。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31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6件,督促并支持行政机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3件,成功追偿公益损害赔偿金670万元。深化河湖长制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同机制,办理的督促整治环卫企业违法取水案获评全省涉水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监检衔接,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1人,办理上级交办的职务犯罪案件3件,追赃挽损1580万元。落实检察侦查一体化,5人全程参与上级检察机关侦办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人参与最高检专案办理,守护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
二、关切民生福祉,持续提升司法为民的温度
以更优履职维护群众权益。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梳理500余家休闲场所、民宿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摸20余家产后护理康复机构违规使用医疗器械等问题,推动140余家经营主体进行整改。主动服务“千万工程”建设,针对固废倾倒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8件。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5人,帮助111人追回欠薪146万元。督促12家小微辐射机构和企业落实劳动者健康体检。
以更深关爱呵护青春成长。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零容忍”,起诉40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惩戒与挽救并重,起诉37人,不起诉61人。严厉打击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有偿陪侍犯罪。协同人社、妇联等建立涉罪未成年人全面帮扶工作机制,帮助10余人重返校园或回归社会。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帮助失足少年“无痕”回归。督促开展入职查询175人次,不予录用1人。聚焦未成年网络犯罪和校园欺凌问题,开展多元化现场普法宣传,覆盖师生6000余人。
以更实举措化解矛盾纠纷。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回复答复243次。健全接访陪访机制,领导干部接访、包案办理信访案件47件,做法获最高检推广。优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向20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0万元。实质化运行“枫桥式检察室”,着力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三、突出工作质效,持续提升法律监督的强度
行稳致远做优刑事检察。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38人,纠正漏捕、漏诉9人,提出监督意见110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4件。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349人、不起诉295人。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2.2%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悔过,一审服判率96.7%。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发出监督文书40份,纠正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2人,监督收监执行11人,督促16名罪犯履行罚金刑。纠正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漏管3人,助力营造清朗选举环境。
靶向发力做强民事检察。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70件,提请抗诉1件,建议法院裁定再审5件。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活动违法提出检察建议50件,监督纠正“假官司”6件,成功办理一起涉案标的达4000万元的虚假担保物权监督案,被省检察院专刊刊发。开展涉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专项活动,为当事人挽回损失230万元,获评省级典型案例。构建监督模型发现类案线索,制发检察建议27件,相关做法在全国民事检察会议上交流。
提质增效做实行政检察。办理各类行政检察监督案件219件。开展行政审判活动监督,规范行政复议与诉讼的程序衔接。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规范涉案财产查控。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推动行政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减免行政加处罚款。推进行刑反向衔接,移送147名被不起诉人接受行政处罚。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督促消除餐饮具集中消毒领域公共卫生安全隐患。办理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失管治理案入选全国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提名。
深耕细作做好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件,起诉4件。针对行政交界区域非法占用耕地问题,推动整改并明确管护职责。聚焦财政补贴、税费征管等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挽回国有财产损失128万元。办理的督促整治天然气管道危害高铁运行安全案,入选最高检与国铁集团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
四、坚持铸魂强基,持续提升自身建设的高度
强化政治建检。始终牢记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深化落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始终。全年获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21次,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创新举办检察案例讲述会等,以党建引领激发内生动力。
优化人才强检。紧扣“青创最名邑”部署,健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落实“青蓝”结对培养举措,开展庭审观摩、案件评查、轮岗锻炼等,全面提升履职能力。59个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荣誉,12人次获评省市级标兵能手,为近五年最多。深化检校合作,举办省级司法实务沙龙,完成12项重点课题,14篇调研成果获奖或发表。
深化从严治检。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促。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定期开展检务督察等,涵养清朗政治生态。完善检察官职权清单,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确保职权有边界、用权受监督。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12份文书获评宁波市优秀法律文书,37个案件获评宁波市级以上典型案例。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市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八八战略”,紧扣习近平总书记“4+1”重要要求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坚持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把稳检察工作方向。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将讲政治要求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围绕“十五五”发展目标,找准检察履职服务着力点,做到党和政府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二、服务大局显作为,护航民生福祉发展。紧扣市委“八个新突破大跃升”部署,落实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检察举措。精准打击各类突出犯罪,助力平安余姚建设。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护航新质生产力发展。健全规范涉企执法司法长效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支撑全面绿色转型。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强化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增强群众共富获得感。
三、聚焦主业勇担当,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坚持法律监督宪法定位,强化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刑事检察职能。深化虚假诉讼防治,加强民事执行活动全程监督。强化行政检察监督,助力高水平建设现代法治政府。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服务“强城”提质、“兴村”富民。依法稳慎开展检察侦查,完善监检衔接机制。推动大数据法律监督向人工智能升级,更好服务司法办案、赋能法律监督。
四、从严治检强素能,锻造忠诚干净铁军。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机制,构建“大管理”格局。坚持人才兴检,强化“紧起来、动起来、快起来”的行动自觉,激扬“事事抓落实、件件见成效”的优良作风,打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编辑、一审:徐坚 二审:徐斌 三审:王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