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在线|失去双亲的9周岁孩子,法律上允许被收养吗?
2026-10-09 09:26
来源: 姚界客户端

制图 邵天骊
市民李女士来电咨询:
小青的父母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死亡,留下9周岁的小青独自生活。李女士与丈夫结婚多年,一直没有孩子,想收养小青,但不知道小青是否符合被收养的条件。请问律师,小青符合被收养的条件吗?
《余姚日报》常年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解答如下:
该案情涉及收养方面的法律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小青完全满足法律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又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小青虽具备法定被收养资格,但因其已年满9周岁,李女士与丈夫在收养小青时,应当征得小青的同意。
编辑、一审:徐坚 二审:徐斌 三审: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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