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院长开庭审理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4月16日下午,市法院在余姚(塑料制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举办“我是院长·现在开庭”活动。市法院院长葛海军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知识产权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近20名宁波大学法学专业学生旁听庭审。
该案中,原告余姚某电器公司与被告江苏某设计公司于2024年7月签订了两份咖啡机项目的《委外工业设计合同书》,约定被告应于同年10月15日前交付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后因被告提供的设计手板与某知名品牌咖啡机外观高度相似,原告认为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风险,要求被告多次修改,并最终发出《解除合同通知书》。被告则认为,其已按期交付设计手板,且原告已就该设计方案取得外观设计专利,侵权风险较低。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被告是否依约交付合格设计成果”“原告主张的侵权风险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等争议焦点,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合议庭成员就关键事实细致发问,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节奏紧凑。本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结束后,市法院、宁波大学法学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举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协同”专题研讨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标专利监督管理科科长谷卫东介绍了重点产业专利导航、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等工作,强调行政保护效率高、专业性强等优势。合议庭法官则结合审判实务,针对学生提出的如何规避设计“撞车”、合理约定合同中的知识产权归属与侵权责任条款、举证责任等问题,逐一细致解答。
宁波大学法学院讲师张馨丹表示,旁听与研讨活动以案明法、以研促学,打通了法学理论知识与司法实践的双向通道,为培养法治人才提供了良好实践平台。
此次活动是市法院深入贯彻省高院“我是院长,现在开庭——服务保障一流创新生态建设”活动要求的具体实践,充分发挥了院长开庭的示范作用,有效扩大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社会影响力。市法院以高水平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力建设一流创新生态,传递了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的鲜明价值理念。下一步,市法院将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化多部门协同,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护航企业创新发展。
编辑、一审:赵哲 二审:徐斌 三审:王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