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获刑17年
据新华社,台湾民众党前主席、台北市前市长柯文哲被控涉京华城土地违法容积奖励、政治献金公益侵占等案,台北地方法院26日下午一审判处柯文哲17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
台湾《中国时报》引述岛内相关选罢规定称,柯文哲若一审被判处超过10年有期徒刑,则不能登记成为2028年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选举候选人。
资料图
“京华城案”是柯文哲在其台北市长任内,处理京华城购物中心旧址重建为“京华广场”商办大楼时,涉嫌违法放宽容积率的案件。
据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柯文哲近日受访认为,台湾司法的社会信任度不见了,如何重建才是大问题。他也表示,自己“不会逃亡”。台湾民众党主席黄国昌25日表示,不论一审宣判结果如何,都要理性面对、无惧打压、展现团结,这是一场长期斗争。
“京华城案”大致时间线(资料来源:台湾《联合报》):
2024年8月:台湾民众党被爆出2024年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政治献金申报不实,查账过程中岛内检调机构意外发现部分资金流向与威京集团相关人士有不明交集。
同月,涉案的台北市议员应晓薇突然企图离境被带回,岛内检方提前发动对“京华城案”的大规模搜索。随后,柯文哲住处、办公室及台湾民众党中央党部被大规模搜索,柯文哲以犯罪嫌疑人身份接受讯问。
2024年9月:台北地方法院首度裁定柯文哲无保请回。台北地检署随即抗告,台湾高等法院撤销原裁定,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羁押禁见。
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台北地检署以收贿、图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名起诉柯文哲,求刑28年6个月。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柯文哲以7000万元新台币交保。但经台北地检署两度抗告,柯文哲仅获6天短暂自由后,台北地方法院再次裁定羁押禁见。
2025年9月:柯文哲被合计羁押363天后,最终获准以7000万元新台币交保并限制出境。
2026年3月:“京华城案”一审宣判,柯文哲被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处17年有期徒刑。

编辑、一审:鲍柯潞 二审:徐斌 三审:王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