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30000元!宁波出台奖励办法,细则公布!
为加强烟花爆竹领域社会监督,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治理,近日,《宁波市烟花爆竹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出台,对举报烟花爆竹相关重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给予现金奖励。
01
哪些行为可以举报?
根据《办法》,以下情形均属于举报奖励范围:
无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互联网平台违规发布销售信息、违法线上销售;
零售店未明码标价、未张贴“安全码”、销售非法产品或“假大空”产品;
经营场所存在住宿、明火、灭火器缺失等安全隐患;
批发企业违规配送、超范围经营、库房安全不达标等;
瞒报、谎报烟花爆竹相关生产安全事故。
02
怎么举报?
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实名举报:
应急举报电话96170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扫描零售店张贴的“烟花爆竹安全码”
受理部门公布的其他举报渠道
所有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03
奖励标准是多少?
举报经核查属实并依法处理后,可按以下标准获得奖励:
企业内部人员(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经营单位、运输企业及物流寄递企业的从业人员)举报属实的,奖金可上浮50%。
04
哪些情况不奖励?
举报内容已被相关部门掌握或正在查处;
属于信访事项或已进入司法程序;
举报人为监管单位公职人员或其亲属;
同一事项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奖。
05
提醒与说明
奖励由宁波市安全生产协会烟花爆竹分会设立的专项基金支出,总额有限,先到先得。
举报人应在接到领奖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明领取。
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违者依法追责。
烟花爆竹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安全、规范的烟花爆竹市场环境,平安迎接每一个佳节。

编辑、一审:严怡雯 二审:苏英英 三审:王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