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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详细“攻略”来了→

2025-09-16 10:42 来源: 甬派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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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已正式启动。

本次集中参保期持续至12月25日,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6日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完成2026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的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要求,我市居民医保持续扩大参保对象范围。非本市户籍人员、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持居住相关证明即可参保。此外,还新增“连缴续保激励机制+断缴漏保约束机制”政策。

进一步打破户籍限制,持续扩大参保覆盖面

我市持续优化参保政策,进一步降低参保门槛,全面实施持居住证参保,让更多生活、工作在这座城市的人享有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本市有效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参加居民医保。

其中,非本市户籍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本市有效居住证参加居民医保;其他非本市户籍学龄前儿童也可由父母一方持本市有效居住证和户口本参加居民医保

连缴续保有激励,断缴漏保需等待

自2025年起,我市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支付限额5000元;对当年统筹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支付限额5000元。两项激励累计提高总额度不超过大病保险封顶线的20%。

同时,自2025年起,我市对除新生儿、医疗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的居民,设置参保后固定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缴费每多断缴1年,在固定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等待期1个月。这意味着未在此次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的居民,2026年年中补办参保缴费手续时将面临至少3个月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医保部门提醒广大居民,基本医保不分年龄、不论病史,为所有参保人提供基本、可靠、安全的医疗保障。按时连续参保,既是对自身和家庭健康风险的主动管理,也是维护医保制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社会责任。切勿因疏忽或侥幸心理中断缴费,导致自身保障出现“真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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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一审:王瑜 二审:苏英英 三审: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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