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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在线|行人闯入高架桥引发事故,机动车驾驶人能完全免责吗?

2026-10-16 10:14 来源: 姚界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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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 邵天骊

市民赵先生来电咨询:

上个月,李某为抄近路回家,从高架桥护栏的破损处进入高架桥。他快要冲过隔离带时,撞在我正常行驶的轿车上。他被撞飞,成了植物人。经公安机关现场勘查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我可以不对李某承担责任吗?

《余姚日报》常年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解答如下:

该案情涉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方面的法律问题。《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适用无过错责任,无论机动车一方有无过错,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才不承担责任。因此,赵先生可以减轻责任,但不能免除全部责任。

编辑、一审:徐坚 二审:徐斌 三审: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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