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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泮某,被当场抓获!

2026-09-19 20:19 来源:宁波公安 海曙公安 余姚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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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日,“替来他明”已被国家禁毒办正式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纳入国家毒品管制范畴。这意味着——非法生产、贩卖、运输、持有、吸食替来他明,均属于涉毒违法犯罪行为。

近日,经过前期侦查研判,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禁毒部门牵头属地派出所组织警力200余名,对本地贩卖含替来他明“上头电子烟”的5个违法犯罪团伙发起集中收网,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67名,查获大量涉案烟油、烟弹。

经查,该5个团伙长期从外市上线购进含替来他明烟油或成品烟弹,以线下见面、买家自提或租车送货等方式,转卖原料、自行灌装或直接分销牟利。经专业机构鉴定,扣押烟油、烟弹中均检出替来他明成分。

上述违法犯罪团伙吸贩交织,危害极大。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其中17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对50人作出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无独有偶,近日,余姚市公安局四明山区域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一条线索:有人涉嫌在辖区贩卖含有“替来他明”成分的“上头电子烟”。办案民警立即展开侦查,成功锁定嫌疑人泮某的身份信息及活动规律。

9月初,民警发现泮某驾车驶入一公园停车场准备交易。待其车辆停稳,抓捕时机成熟,守候在周边的警力迅速合围、果断出击,将泮某当场控制。民警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搜查,当场查获电子烟弹若干人赃并获。后经专业机构鉴定,该批烟弹中均检出替来他明成分。

经审讯,泮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在上家石某处购入含有替来他明成分的电子烟弹后进行分销并从中获利。民警循线深挖、乘胜追击,连夜赶赴慈溪,将上家石某成功抓获归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泮某、石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根据《关于将二氟乙咪酯等16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替来他明、二氟乙咪酯等16种物质,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纳入管制。

任何纳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管制的物质,就是法律意义上的毒品,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买卖、运输、使用、储存和进出口。警方同时呼吁,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拒绝一时的好奇与侥幸试探,坚决抵制药物滥用和新型毒品侵害,拥抱平安健康的幸福生活。

让我们通过下面的科普图解,一起来认识“替来他明”,并了解其危害↓

公安机关在此呼吁广大群众

请务必提高警惕

坚决抵制药物滥用和新型毒品

拒绝陌生人提供的不明饮品、粉末或电子烟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如发现涉毒线索

请第一时间拨打110举报

编辑、一审:陈波 二审:沈媛仪 三审: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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