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出口罐头食品“批次检验”改革试点落地余姚
4月1日,一批重80吨的番茄酱罐头经余姚海关检验检疫合格后发往尼日利亚,标志着全国出口罐头食品“批次检验(检疫)”改革试点工作在余姚海关落地。这是我省首次以“批次检验(检疫)”模式监管验放出口加工食品,为全省农食产品扩大出口开辟了新通道。
余姚海关关员在出口番茄酱罐头生产企业开展现场监管。
“非洲是番茄酱出口的主要地区,近年来我们不断拓展非洲市场,将产品出口到摩洛哥、尼日利亚、贝宁等多个国家,产品销量不断增加,随着海外业务持续拓展,我们对通关效率有了更高需求。”余姚市益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金伟军表示,“海关实施新模式后,产品抽查频次显著降低,出口周期明显缩短,订单交付更加及时,为我们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赢得主动权。”
出口农食产品“批次检验(检疫)”改革,是海关根据出口农食产品质量安全特点科学设定查检批次的新型监管模式。该模式将“同原料、同浓度、同包装、同规格、同成分,在基本相同的时段和一致条件下制造的产品”确定为一个“批次查检单元”实施检验检疫。对“同一批次查检单元”首批出口货物实施现场查检合格后,后续申报货物海关只对相关单证实施验证,不再实施现场查检,从而大幅提升企业的通关效率。
余姚海关关员在出口番茄酱罐头生产企业开展现场监管。
为推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余姚海关多次到企业开展实地调研,宣传改革举措和开展业务培训,指导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引导企业正确申报、规范操作,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改革红利。
“浙江省委、省政府去年印发方案,把推进‘土特产富’全链发展等列入重点工作,挖掘‘土’的资源、放大‘特’的优势、拉长‘产’业链条、提升‘富’的成效。宁波海关为此积极推动全国出口番茄酱罐头‘批次检验(检疫)’改革试点落地余姚,我们还推行检验检疫证书自助打印,助力出口农食产品‘畅行’全球。”余姚海关查检二科科长樊东波介绍。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余姚海关监管验放出口番茄酱罐头2887.04吨、货值3015.03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13.96%、7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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