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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余姚消费维权十大案例发布

2026-03-15 10:13 来源: 姚界客户端 记者 赵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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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市消保委近日公布了2025年度余姚市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涉及保健品、网购、二手车等多个领域。

1、19万余元的“排毒”推拿服务费

去年10月20日,市消保委接到许女士的求助,称其在当地一家推拿保健品店购买了价值19万余元的推拿服务,店家宣称推拿服务具有“排毒”等功效。许女士发现消费金额远超预期,与店家协商后仅获退8万余元。市消保委联动市市场监管局成立专项组,赴店铺现场核查执照、翻阅台账、问询相关人员,锁定店家存在价格欺诈及虚假宣传问题,并立案调查。

10月23日,工作人员梳理完整案情后,组织现场调解。工作人员针对双方在前期有撕毁合同、记录缺失等情况,依托商家退款单逐笔核对消费明细,结合市场同类定价,促成商家再次退款4.8万元。

2、“买课程送平板”,活动后商家失联

消费者反映在中鑫广场被某店铺活动吸引,花费2799元购买课程。回家后觉得不划算,联系商家退货退款,却未得到回复。

消保委结合近期的同类投诉件开展调查,发现商家以“免费送平板”的噱头吸引消费者购买课程,且在交易行为完成后已处于失联状态。又因商家仅提供电话联系方式,工作人员多次拨打未能接通。

工作人员多次联系消费者和第三方物业管理公司了解情况,并通过强化第三方责任约束,提升消费投诉处置效能,最终迫使商家退货退款。

3、定制产品未按要求定制

朱女士向市消保委投诉,称其在某建材商行花1.2万元定制2个浴室柜。商家上门安装时,发现其中一个浴室柜的边条颜色不符。后来,朱女士又发现浴室柜台面上有个圆形的裂痕,怀疑商家把样品台盆的水龙头安装孔填补后销售给了朱女士。

接诉后,调解人员联系朱女士核实情况并收取相关证据,同时向商家了解情况,提取设计师与投诉人、厂家的沟通聊天记录以及浴室柜的物流记录。商家表示产品并非样品,承认因设计师疏忽未按要求定制。经过工作人员细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部分产品不予退货退款,存在质量问题的浴室柜进行退货退款,共计退款4000元。

4、游泳前热身发生意外

消费者向文旅部门反映,称其在某酒店游泳池边做热身活动时,落脚点附近的边缘大理石饰面发生断裂,导致其意外跌入泳池受伤,并住院治疗。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后经市文广旅体局启动旅游共享法庭,经过调解,双方就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达成一致协议,为消费者争取到相关赔偿款1.5万元。

5、鸡蛋为饵“洗脑”营销

市市场监管局多次收到市民举报,反映某健康管理体验中心每天聚集老人,以坐椅子集次数领鸡蛋为噱头,诱导老人买东西。

收到举报后,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被举报人发放的购物袋上标有“可辅助治疗近50种疾病”等广告用语,上述广告用语与其店内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激光中频电治疗仪”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载的适用范围相匹配,但上述医疗广告未经相关部门审查。另查明,被举报人在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时,提交虚假资料。最终,市市场监管局对被举报人未经相关部门审查,印制并分发含有大量疾病治疗内容的购物袋和提交虚假资料取得备案等行为,处罚2万元。

6、虚构合同主体,坚决处罚追责

市消保委收到投诉,反映宁波某户外拓展有限公司在2024年5月31日使用已注销的企业主体与消费者签订少儿体能培训合同。后因经营问题,该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发布闭店通知,导致消费者剩余课程无法正常履行。

市消保委联动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展开调查。经查,该户外拓展公司成立于2022年6月27日,但其仍长期使用已于2022年7月14日注销的“宁波某体育策划有限公司”作为合同主体与消费者签订合同。2025年11月,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经过多次协商,几十位消费者以转课的形式上完剩余的课程。

7、信息告知不明确,贷款购车引纠纷

市消保委接到投诉,市民在某电动车店计划贷款分期购车时,店家主动推荐一款网贷产品。市民办理后发现该网贷实为私人高利贷,当时未实际使用车辆,提出放弃购车,并要求退还已支付的700元。双方协商未果。

工作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指出店家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其违约金、折旧费等主张无合理依据。同时围绕“未使用车辆、告知不到位”核心事实耐心调解,最终店家认可自身过错,同意办理退货退款,全额返还700元,并协助结清网贷。

8、脱离平台私下交易,消费者屡屡上当

二级智力残障人士小赵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拼多多结识“老头乐”售卖商家,被诱导脱离平台添加微信私下交易。商家先以5000元包牌包险提车为诱饵,待小赵选定车型后,又以高配定制为由要求追加2万元费用;小赵萌生退意时,商家以定制产品为由拒退并索要高额手续费,送货时司机还额外收取物流费,小赵累计花费超3万元。

经查,该交易脱离电商平台,经多方排查锁定商家位于山东省。商家起初以“定制配置不退不换”为由拒绝退款,工作人员多次沟通,明确小赵的民事法律行为需法定代理人追认,案涉交易合同可撤销,结合法律规定与人文关怀劝导商家。最终商家同意扣除2000元物流费后办理退车,小赵家属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9、网购二手车发动机异常抖动

消保委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其通过某二手车网络交易平台,花费8万元购买一辆二手车。提车后发现车辆发动机存在严重异常抖动。自行委托第三方机构检测证实,车辆有4个故障代码,且有异常抖动,系购车前已存在。消费者先行自费5000元维修发动机,但故障仍未解决,要求退车。

工作人员核查证据确认,车辆发动机抖动系气缸工作不良、内部部件长期磨损所致,并非短期因素引发,维修单据也完整记录了故障细节和换件信息。经多轮调解协商,平台为消费者提供6个月或1万公里延保服务,双方最终达成和解。

10、虚假宣传构成欺诈,退一赔三

湖北某建材公司在网购平台销售实木复合烤漆门,宣称门芯为新西兰进口松木满芯填充。熊某咨询确认后购买7套,付款6000余元。收货后发现漆面开裂、填充物与宣传不符,熊某投诉、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赔偿安装拆除及装修损坏费用,并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建材公司交付货物与宣传不符构成违约,应退还货款;其虚假宣传构成欺诈,支持三倍赔偿。熊某未提交相关有效证据,安装拆除及装修损坏费用诉请不予支持。平台已下架该商品、提供经营者真实信息,无证据证明平台明知或应知侵权,故不承担连带责任。

编辑、一审:魏力谨 二审:朱从谷 三审: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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