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人速看!公积金新政“王炸”来袭,首付、贷款都有大变化!
“听说买二手房能用公积金余额付首付,我赶紧备齐材料来办!这政策真是及时雨,帮我们解决了首付大难题!”日前,市民蔡先生在余姚住房公积金中心顺利办结二手房购房首付款提取业务。凭借新出台的惠民政策,他一次性提取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80余万元,切实减轻了购房资金压力。
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政策,自3月28日起,我市符合条件的职工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二手住房首付款以来,截至5月12日,已有不少家庭从中受益,9位市民成功办理该项业务。政策落地首日清晨,便有市民早早守候在柜台等待办理。
“新政突破以往‘过户完成才可提取’的限制,现允许已完成二手房网签的购房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可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这一调整让‘沉睡’的公积金提前流动,部分职工甚至实现‘0首付’购房。”该负责人说。
近期,多项住房公积金新政密集出台,通过调整贷款、提取政策,打出政策“组合拳”,全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助力实现“住有所居”。其中,提高贷款额度与降低贷款利率备受瞩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信贷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后,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宁波全市范围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30万元/户;连续缴存满6个月,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宁波全市范围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或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均为110万元/户。符合多孩家庭、各类人才等有关条件的对象,在此基础上可享受上浮支持政策。另外,根据最新政策,我市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若该住房为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贷款额度可按当期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确定。需要注意的是,绿色建筑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浮优惠与多孩家庭、各类人才等支持政策不叠加享受。
5月8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为2.525%和3.075%。
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我市支持租房、购房首付(新房与二手房)、还贷等多种提取业务。租房提取每月最高2000元;购房首付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首付款;还贷提取支持公积金贷、组合贷、商贷,可按月/多月提取,金额不超过该笔住房贷款上次提取月至本次提取月之前的还款本息额。职工提前结清贷款的,结清次月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值得注意的是,当前我市偿还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可按默认顺序或约定比例逐月划转;本市户籍职工离职,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且未在异地续缴,可申请销户提取。今年1-4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支持住房消费总额比去年同期增长21.69%。
自去年5月《宁波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适用对象与申请条件不断放宽。截至5月12日,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累计新增开户296人,累计开户数达749人,最高每月缴存总额达155.25万元。有开户需求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携带工行、农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宁波银行一类储蓄卡前往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或通过建行、农行APP在线操作。
据了解,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2。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可在5%至12%)由个人申报确定,缴存基数下限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当前余姚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上限为38655元,下限为2260元)。并且,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与单位缴存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编辑、一审:徐坚 二审:苏英英 三审:王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