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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社保,宁波三部门发布通告

2026-01-24 21:19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宁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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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3部门发布

《关于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

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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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有关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波市医疗保障局通告2025年第4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限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7号)要求,现将宁波市2026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2026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期限顺延至2026年2月24日。因会计结算或者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等原因,已申报的职工年度缴费工资发生变化的,可在2026年6月30日前调整申报

二、用人单位职工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按照其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具体口径参照《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等文件执行。

特此通告。

编辑、一审:王瑜 二审:沈媛仪 三审: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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