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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人,房屋装修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了!

2026-10-21 14:54 来源: 姚界客户端 记者 陆燕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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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业务实施首日,市民邓先生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顺利提取24300元用于房屋简易装修。当天,我市共办结此类业务两笔,总额74300元。

此前,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宁波市自住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10月20日起,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因房屋装修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根据新政,缴存人凭装修合同和装修增值税发票申请提取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发票载明额度,最高不超过25万元;对取得不动产权证满十年的住房进行适老化改造、局部翻新、厨房卫生间换新等简易装修的,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

申请办理装修提取业务的缴存人,需提供身份证明、《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承诺书》、不动产权证书、装修合同、装修公司开具的装修增值税发票、装修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简易装修无需提供)、本人Ⅰ类银行储蓄卡(限余姚公积金合作银行)等材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配偶、父母、子女申请提取的,还须提供关系证明。相关材料已实现数据共享的,可免予提供。

需要注意的是,装修合同签订时间及装修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均应在2026年9月20日(含)之后;针对二手住房申请装修提取业务的,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半年后方可办理;非配偶、非直系亲属共有产权的住房,不支持办理装修提取。

编辑:鲍柯潞 一审:王瑜 二审:朱从谷 三审:杨若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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