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来了! 电价时段大调整,您的用电“生物钟”该调整了
记者日前从市发改局了解到,根据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发布的《关于优化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今年7月1日起,工商业分时电价政策将优化调整。新版政策内容明确了大工业电价用户、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执行的电价政策、优化了峰谷时段划分、优化计价基数和浮动比例、优化电动汽车充放电价格政策等。
新政明确的工商业电价的执行范围分为两类,大工业电价用户必须全年执行分时电价,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可选择执行分时电价,但选定后12个月内不得更改。
本次调整的核心在于时段的重新划分,旨在通过价格信号精准引导用电行为。根据新规,春秋季(2-6月、9-11月)高峰时段统一为16:00-23:00,平段为7:00-11:00、14:00-16:00及23:00-24:00,低谷时段则为0:00-7:00及11:00-14:00;夏冬季(1月、7月、8月、12月)则增设尖峰时段18:00-22:00,高峰时段为16:00-18:00及22:00-23:00,平段与低谷时段与春秋季保持一致。对比旧规,主要变化体现在取消了上午的高峰时段,将高(尖)峰时段集中到下午和晚间,同时延长了午间低谷时段,鼓励用户在午间光伏大发时段多用电,促进新能源消纳。
此外,新政对节假日深谷电价政策进行了优化。在劳动节、国庆节假期前三天及春节整个假期期间,0:00-9:00为低谷时段,9:00-15:00为深谷时段。深谷时段时长从原来的4小时增加到6小时,为用户提供了更长的超低电价用电窗口。
与此同时,新政明确了电价计价方式,计价基数仅包含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系统运行费用三项,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不再参与浮动,此举简化了计算逻辑,使价格信号传导更为清晰。全省统一了峰谷电价浮动比例:尖峰、高峰、平段、低谷、深谷的价格比例为2.05:1.85:1:0.4:0.2,显著拉大了峰谷价差,为储能、电动汽车等灵活负荷参与调节提供了经济激励。
新政回应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和车网互动的发展需求。执行工商业电价的充电设施,其午间低谷时段起始时间提前半小时,调整为10:30-14:00,进一步降低了用户日间补能成本。更值得一提的是,具备反向放电能力的充电设施,可申请参与“车网互动”,在夏冬季的尖峰或高峰时段向电网放电,可按相应的高电价结算。
新规执行在即,市发改局提醒广大企业,应密切关注电价时段变化,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充分利用午间和节假日低谷时段降低用电成本,同时错开晚间高峰时段,共同维护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编辑、一审:徐坚 二审:朱从谷 三审:王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