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字号:

公告已出!余姚两宗地块拍卖出让

2025-10-22 09:37 来源: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分享

余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余国土告字[2025]17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余姚市人民政府批准,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庙根江北侧、马鞍山路西侧地块一等两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概况、规划条件、拍卖起始价、竞买保证金等:

注:1.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竞买条件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和规划条件及其他附件;

2.竞得人须按照《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工业投资项目遴选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余政办发【2025】60号)要求进行项目遴选评价,并与余姚工业园区签订《余姚市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建设协议》,后续使用严格按照《余姚市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余党办〔2025〕25号)执行;竞得人签订合同前需提供《余姚市工业投资评价项目入库登记表》。

3.根据余党办〔2025〕25号文件精神,地块竞得人须在缴纳出让金时向市资规局提供开竣工履约保函,保函额度为出让起始价的10%,担保期限为约定的开竣工期限再增加一年;竞得人在完成竣工核验后30日内,需向余姚工业园区管委会提供达产履约保函,保函额度为出让起始价的10%,担保期限为约定达产期限再增加一年。保函以银行担保、保险公司保函、有资质的市属国有公司保函等形式提供。

二、竞买对象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参加本次竞买(凡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有关人员以及法律另有规定者不得参加竞买)。按规定可以联合申请竞买的,竟买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联合竟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出资比例,并委托联合申请发起人报价,提交联合竟买申请书。联合竟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申请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数字认证。竞得人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须在网上报名中明确新公司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资格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全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三、拍卖方式:本次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zjzrzyjy.com)进行。申请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https://www.zjzrzyjy.com/portalBrowse/certificate-guide。

四、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2025年11月11日;

2.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日9:00至2025年11月11日10:30;

3.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11月1日9:00至2025年11月11日10:30;

4.拍卖时间:2025-35号地块为2025年11月11日14:00,2025-36号地块为2025年11月11日15:30。

具体详见《余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及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

五、出让地块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有关其他事宜详见公告、须知、成交确认书等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其他未尽事宜可来余姚市土地交易储备中心咨询。

联系地址: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交易储备中心(余姚市南兰江西路288号)联系电话:0574-89554608,洪老师。

余姚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联系电话:0574-62808107,吴老师。

余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0月21日

编辑、一审:王瑜 二审:苏英英 三审:王润

声明:所有来源为“姚界客户端”和“余姚新闻网”的内容信息,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余姚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0574-62735052,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