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问五答”之远离养老诈骗 理性投资理财
近年来,以“投资理财”“养老公寓”等为名的“养老投资”诈骗活动时有发生,部分“养老机构”利用老年人群体不懂金融知识的弱点,向其推销风险巨大的“理财产品”,最终导致其养老金血本无归。如何识别和远离“养老投资”诈骗成为老年人的一项必备技能。
1.问:“养老投资”诈骗的实质是什么?
答:“养老投资”诈骗的实质就是非法集资,是指“养老机构”假借“投资理财”名义,以高利诱惑老年人群体“理财”,实际从事非法吸收资金的违法行为。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规定,非法集资就是指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个人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30户以上、金额20万元以上,企业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150户以上、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就涉嫌非法集资,相关机构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就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问:“养老投资”诈骗主要有哪几种常见套路?
答:“养老投资”诈骗套路主要以投资养老产业、销售养老公寓、开发养老服务产业等为名,实际从事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老年人群体在遇见这些情形时要看清这些机构的“圈钱”本质,不要盲目参与。我们总结了一下,主要有以下3种常见套路:
(1)以投资养老产业为名非法吸收资金。主要以投资、入股、加盟养老基地、养老机构或养老产业为名,承诺提供高额利润回报、保障将来提供养老床位等养老服务、享受养老服务费用折扣等为诱饵,吸引老年人投资。
(2)以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床位为名非法吸收资金。主要以“以房养老”“以床养老”为噱头,推销养老公寓、养老床位,以“购买后在自用前可享受高价返租”等好处为诱饵,吸引老年人购买。
(3)以投资理财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是以开发、经营养老基地、养老院等养老服务产业的机构资金短缺为由,以“承诺给予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投资理财”为名向不特定多人,尤其是老年人群体非法吸收资金。
3.“养老投资”诈骗在宁波有什么典型案例?
答:2015年4月,陈某某开设宁波某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在未经金融等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组织人员通过打电话、发传单等方式公开宣传,以高息返利为诱饵,宣称投资款用于农林、影视、养老等项目,以与投资人签订《个人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等形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集资款被其用于兑付投资人本息、公司运营、部分项目投资等。其中已报案投资人120余人,造成损失1600万余元。这120余名投资人中有108人系老年人,占比86%。鄞州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70万元。
4.如果遇到“养老投资”诈骗,有哪些举报渠道?
答:老年朋友遇到以上这些情况,应该第一时间通过公开渠道进行举报,具体有三种方式:一是向宁波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举报。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352室(市委政法委)。二是登录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涉及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等相关问题线索。三是向余姚市打击非法集资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地方金融管理局)举报或者咨询。
5.问:市打非联席会议为提高老年人防范“养老投资”诈骗做了哪些工作?
答:市打非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持之以恒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帮助老年人群体树立理性的投资观和消费观,增长金融和投资理财知识。今年以来,联合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通过营业网点LED屏滚动播放标语、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扩大覆盖面,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张贴防非海报400余张。依托余姚日报、余姚广播电台,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老百姓普及金融知识;通过余姚发布、姚界推送防非知识图文、短视频4期,在各网格群发布非法集资典型案例14次,向重点人群发送风险提示短信20万条。开设“防非课堂”,组织金融专家进广场、社区、老年大学开展专题讲座15场,重点针对老年等易受侵害群体,剖析“养老诈骗”“虚拟货币”等新型非法集资手段。
编辑、一审:应红渊 二审:徐巍 三审:王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