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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问五答”之远离养老诈骗 理性投资理财

2025-07-21 10:47 来源: 余姚市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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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投资理财”“养老公寓”等为名的“养老投资”诈骗活动时有发生,部分“养老机构”利用老年人群体不懂金融知识的弱点,向其推销风险巨大的“理财产品”,最终导致其养老金血本无归。如何识别和远离“养老投资”诈骗成为老年人的一项必备技能

1.问:“养老投资”诈骗的实质是什么?

:“养老投资”诈骗的实质就是非法集资,是指“养老机构”假借“投资理财”名义,以高利诱惑老年人群体“理财”,实际从事非法吸收资金的违法行为。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规定,非法集资就是指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个人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30户以上、金额20万元以上,企业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150户以上、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就涉嫌非法集资,相关机构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就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问:“养老投资”诈骗主要有哪几种常见套路

答:“养老投资”诈骗套路主要以投资养老产业、销售养老公寓、开发养老服务产业等为名,实际从事非法吸收资金的行为老年人群体在遇见这些情形时要看清这些机构“圈钱”本质,不要盲目参与。我们总结了一下,主要有以下3种常见套路:

1)以投资养老产业为名非法吸收资金。主要以投资、入股、加盟养老基地、养老机构或养老产业为名,承诺提供高额利润回报、保障将来提供养老床位等养老服务、享受养老服务费用折扣等为诱饵,吸引老年人投资

2)以销售养老公寓、养老床位为名非法吸收资金。主要以“以房养老”“以床养老为噱头,推销养老公寓、养老床位,以购买后在自用前可享受高价返租等好处为诱饵,吸引老年人购买。

3)以投资理财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是以开发、经营养老基地、养老院等养老服务产业的机构资金短缺为由承诺给予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投资理财为名向不特定多人,尤其是老年人群体非法吸收资金。

3.“养老投资”诈骗在宁波有什么典型案例?

答:2015年4月,陈某某开设宁波某文化投资有限公司,在未经金融等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组织人员通过打电话、发传单等方式公开宣传,以高息返利为诱饵,宣称投资款用于农林、影视、养老等项目,以与投资人签订《个人出借咨询与服务协议》等形式,向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集资款被其用于兑付投资人本息、公司运营、部分项目投资等。其中已报案投资人120余人,造成损失1600万余元。这120余名投资人中有108人系老年人,占比86%。鄞州法院依法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270万元。

4.如果遇到“养老投资”诈骗,有哪些举报渠道

答:老年朋友遇到以上这些情况,应该第一时间通过公开渠道进行举报,具体有三种方式:一是宁波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举报。举报信件邮寄地址:宁波市宁穿路2001号市行政中心2号楼352室(市委政法委)二是登录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反映涉及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等相关问题线索。三是余姚市打击非法集资联席会议牵头单位(地方金融管理局)举报或者咨询。

5.问:市打非联席会议为提高老年人防范“养老投资”诈骗做了哪些工作

答:市打非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持之以恒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帮助老年人群体树立理性的投资观和消费观,增长金融和投资理财知识。今年以来,联合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通过营业网点LED屏滚动播放标语、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扩大覆盖面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张贴防非海报400余张依托余姚日报、余姚广播电台,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向老百姓普及金融知识;通过余姚发布姚界推送防非知识图文、短视频4期在各网格群发布非法集资典型案例14次,向重点人群发送风险提示短信20万条。开设“防非课堂”组织金融专家进广场、社区、老年大学开展专题讲座15场,重点针对老年等易受侵害群体,剖析“养老诈骗”“虚拟货币”等新型非法集资手段。

编辑、一审:应红渊 二审:徐巍 三审: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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