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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抓《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实施机遇 我市点燃新质生产力强劲引擎

2025-07-03 08:58 来源: 姚界客户端 记者 丁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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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为宁波全域科技创新擘画了清晰的法治化路径。市科技局立足既有工作基础,紧扣《条例》精神,聚焦“基础研究、企业创新、成果转化、人才支撑、区域协同、生态优化”六大重点,着力推进创新举措落地见效,努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在全力打造“新质生产力高地”的征程上稳步前行。

强基固本,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

我市深刻领会《条例》强化基础与应用研究的战略导向,加速布局高能级创新平台,持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聚焦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推进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提质增效,不断完善平台建设、运行保障与绩效评价机制。近年来,市科技局充分发挥浙江大学机器人研究院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功能,孵化引育落地企业48家;发挥宁波阳明工业技术研究院“半导体材料及核心装备中试平台”作用,推动科技成果中试转化,成功培育规上企业17家。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完善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发计划、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等支持体系,不断夯实原始创新能力基础,激发高质量发展的科技动能。

企业主体,激活创新动能“主引擎”

《条例》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针对我市产业结构特点,市科技局精准施策,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一方面,构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之星’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次培育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开放资源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另一方面,开展规上企业“无研发活动、无研发机构、无发明专利”的“三清零”行动,累计推动109家企业研发活动“破零”,176家企业专利“破零”,142家企业研发机构“破零”。

贯通堵点,畅通成果转化“快车道”

针对《条例》重点部署的科技成果转化难题,市科技局建立“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供需对接清单,累计实施“三个走遍”解难题、“三张清单”优服务等专项行动500余次,促成科技合作100余项。其中,宁波阳明工业技术研究院的“宁波市半导体材料及核心装备概念验证中心”和浙江大学机器人研究院的“宁波市机电系统概念验证中心”纳入2024年度宁波市概念验证中心创建名单,为推动科技成果中试转化提供了重要支撑。同时,浙江万里学院余姚创新研究院的开院以及“浙江万里学院——余姚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被认定为浙江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将进一步畅通高校人才资源向本地企业输送的通道,提升应用型人才供给能力。通过不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我市正加快推动“实验室里的技术”向“生产线上的产品”转变,全面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能。

聚才汇智,构筑人才发展“强磁场”

紧扣《条例》构建多层次人才支撑体系的要求,市科技局不断健全“引、用、育、评”紧密衔接的工作体系,着力推动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在引才方面,持续推进“姚江英才”工程迭代升级,对特别优秀的项目给予最高“五个1000万元”支持,持续放大政策激励效应;“姚聘”行动精准发力,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空天经济、智能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等未来产业,靶向引进高层次人才和优质项目,不断增强城市创新源动力。在用才方面,积极探索人才与企业深度融合路径,推进“产业教授”“科技副总”等产学研深度转化机制,引导高端人才向创新一线集聚。在育才方面,依托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阳明学院、浙江万里学院余姚创新研究院等平台,推动培养与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基础研究人才和应用研究人才。在评才方面,持续完善多元科学的评价体系,坚持以能力、实绩为导向,营造更加公平、开放、包容的人才发展生态。

协同开放,融入区域创新“大格局”

按照《条例》深化区域协同的战略部署,我市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全力融入杭甬“双城记”和宁波都市圈发展蓝图,打造长三角科创资源溢出重要承接地。围绕打造区域科技高地,我市深化与周边城市在技术攻关、产业协作等方面的合作,着力培育结构清晰、特色鲜明、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创新集群。在平台载体建设方面,我市整合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资源,强化中意宁波生态园的产业集聚能力,加快建设模具产业园、泛半导体材料产业园、兰江都市产业园等园区,全面提升智能光电小镇、机器人小镇的承载能力与集聚效应。此外,我市还积极融入宁波市科创平台“伙伴计划”,共建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推动科技资源共享共用,构建高效协同的区域创新体系。

生态护航,厚植创新创业“沃土壤”

对标《条例》优化创新生态的保障举措,我市打出政策组合拳,一方面,持续加大“姚创贷”支持力度,建立企业创新积分、企业研发能力评价、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等制度,加大融资担保机构为企业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担保的力度,健全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县建设,开展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深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鼓励探索、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让创新源泉在余姚充分涌流。

《宁波市科技创新条例》的实施,为我市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与战略机遇。我市将以《条例》为引领,奋力书写“创新深化”新篇章,为打造“新质生产力高地”贡献坚实的余姚力量。

编辑、一审:徐坚 二审:苏英英 三审: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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