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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在线|起诉后,为啥要预交诉讼费?

2025-06-13 09:36 来源: 姚界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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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 邵天骊

市民林先生来电咨询:

我借了赵某10万元。之后,经多次催讨,赵某就是不还钱。我起诉后,法院要我预交诉讼费。请问律师,法院为啥要我预交诉讼费?

《余姚日报》常年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解答如下:

该案情涉及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问题。

《民事诉讼法》第121条第1款、第2款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还需要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6条明确规定了诉讼费用的内容:“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因此,法院要求林先生预交诉讼费于法有据,林先生应当交纳。

编辑、一审:徐坚 二审:苏英英 三审: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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