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诸晓蓓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月29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诸晓蓓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建国、郑利刚、余烽、黄和庆、高权、阮岳军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高海军,市政协副主席华红,市法院院长吴伟民、市检察院代检察长丁海勇及市监委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并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组织收入,科学安排支出,规范财政管理,强化预算绩效,较好地保障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会议要求,在下步及明年工作中,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更加注重分析研判,增强工作前瞻性和主动性,未雨绸缪抓好财力保障;要更加注重民生保障,确保教育、医疗、社保等重点民生领域支出落实到位;要更加注重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千万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市实施“千万工程”取得的显著成效。会议要求,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把“千万工程”实施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不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加快培育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要巩固拓展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积极引导群众树牢好的理念、养成好的习惯,共同打造美丽宜居新农村;要加强人才队伍支撑,充分激发村党组织“领头雁”、新农人、乡贤等各类人才扎根乡村、建设乡村的热情和活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提”“办”“督”三方通过面商座谈等各种形式,充分对接、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了建议办理质效。会议要求,下一步,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用实际行动践行“民呼我为”,真正把办理代表建议转变为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人民监督、改进提高工作的有力举措。常委会相关委办要加强跟踪落实,确保通过办理一件建议,解决一类问题、惠及一方百姓。
会议还听取了宁波市人大代表履职情况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打击经济犯罪工作、关于余姚市智慧城市建设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最后,诸晓蓓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宁波市委、我市市委全会和人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年底收官各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会后,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编辑、一审:李培妮 二审:刘文治 三审:王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