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畔闲话|“村民议事制”值得推广
南文
据《余姚日报》报道,近年来,梨洲街道雁湖村不断完善村民议事机制,通过“村民说事、干部理事、集体议事、民主定事”的方式,有效提升了乡村治理效能,正如74岁的村民王成弟所说,“村里的事大家议,村民人人都是村庄建设的主人翁!”
村民议事,核心在于村民有了“话语权”,打破了村事的决策以往由村干部或少数几个人说了算的局面,让每一位村民都有机会发出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的意愿。这种集思广益、群策群力的决策民主,不仅体现了村民的主体地位,也增强了村民对村庄事务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在议事过程中,村民们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进行分析和探讨。这种多元化的思维碰撞,往往能够发现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更加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更能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同时,这种村民议事制度也潜移默化地培养了村民的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使乡村治理更有法律依靠。
当然,村民议事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肯定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比如,部分村民由于文化程度较低、参与意识不强,难以有效参与到议事活动中来;又如,一些村干部可能习惯于传统的决策模式,对村民议事制度存在抵触情绪或执行不力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为此,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解决:一是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村民的参与意识和能力;二是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确保议事活动的有序进行;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村干部执行村民议事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四是加大对村民议事成果的转化力度,让议事成果真正惠及广大村民。
村民议事制度是一种符合农村实际、顺应时代潮流的民主决策模式,理应大力倡导和积极推广,就像雁湖村的村干部所说的那样:“必须全力用好村民议事机制,让村民议事会成为凝聚民意的大舞台,让村民的‘金点子’不断转化为村庄发展的‘金钥匙’。”
编辑、一审:徐坚 二审:苏英英 三审:王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