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畔闲话|民生实事项目更应“守诺”完成
乔风
据《余姚日报》报道,河姆渡镇紧紧围绕教育设施改善、交通路网优化、水环境提升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福祉,扎实推进多个民生实事项目,确保实现对全镇群众的郑重承诺,努力提高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这种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信守承诺的表现,值得各地学习。
新年伊始,许多地方都会确定当地政府这一年将要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从省、市、县层面,到乡镇街道,有的还通过人代会票决的形式,郑重其事地列出诸如“五大民生工程”“十大民生项目”等。而实际情况是,有些项目到了年底并没有如期完成,有的就到第二年再列一次。老百姓有的是不清楚情况,有的是不太去关注,有的即使知道了,对此似乎也无可奈何。
既然把要实施的民生实事项目单独列出来,就说明了它的重要性、必要性乃至紧迫性,尤其是通过人大代表投票表决通过的,更应该当作重中之重的工作,千方百计按时完成。所谓一诺重千斤,这关乎一级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也直接影响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切不可口号胜过行动、形式重于落实。
对有些民生实事项目没能按时完成,相关单位总能给出几条看似合理的解释,诸如上级政策调整、土地供应没到位、建设资金紧缺、征地拆迁没跟上之类的。笔者以为,实施类似的民生实事项目,务必全过程严格把关。在确定项目时,要广泛听取意见,既要听群众的呼声,选择受益面广、更必要更迫切的项目,也要听取上级相关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科学安排、量力而行,确保各种要素保障能够顺利到位,项目能按时落地、开工建设。如果确实有困难的,能克服的尽量克服,实在不能解决的,干脆不立项。在建设过程中,要加强跟踪监督,根据时间节点努力完成建设任务。同时,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让更多群众知道,也便于接受群众的监督。
编辑、一审:徐坚 二审:苏英英 三审:王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