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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日提取226.86万元!住房公积金能支付物业费了!

2026-05-07 15:11 来源: 姚界客户端 记者 陆燕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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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物业费提取业务实施首日,市民金先生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顺利办理了物业费提取,金额为5000元,资金当场到账。“真的太方便了!”金先生连连点赞。

此前,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等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5月6日起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提取首日,我市已累计办理住房公积金物业服务费提取业务460笔,提取金额共计226.86万元。

据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拥有自住住房的产权人及其配偶,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每人每次提取限额为5000元,夫妻双方合计最高可提取10000元。需要提醒的是,当年未提取的额度不结转至下一年度。

办理方式上,缴存人可线下窗口办理,需携带房屋产权证、身份证、银行卡,配偶提取还需结婚证及配偶相关证件;也可线上通过“浙里办”APP,公积金板块中选择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再点击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并上传相关材料,全程无需到场。

编辑:严怡雯 一审:王瑜 二审:朱从谷 三审:王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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