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全面开展“一厂多租”专项整治,强化专项执法检查
全市开展“一厂多租”专项整治以来,各部门、乡镇(街道)开展“一厂多租”扫楼式、起底式排摸,共排查出租企业931家,承租企业2404家。在“一厂多租”力争底数清、情况明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执法人员以铁手腕、硬举措坚决打击“一厂多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5月25日,余姚市应急管理局、梨洲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执法人员开展“一厂多租”专项整治执法过程中发现一家典型“一厂多租”点位。该点位位于梨洲街道山溪村溪西塘岙27号,由一栋三层楼房和多处钢棚构成,里面有3家经营单位。一楼为两家生产经营单位,疏散楼梯电瓶车随意停放,二楼设有4张床铺,存在住人现象,三楼为风险较高的喷漆作业生产车间。执法人员询问后得知,三楼生产车间属于无照经营(经营人:唐杰),该车间内使用危险化学品油漆进行喷漆作业,喷漆室未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监测报警装置,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还存放有大量危险化学品油漆和香蕉水。同时,经执法人员现场进一步了解发现,该“一厂多租”点位出租方(余姚市伟浩五金厂)未落实对多家承租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协调和管理,也未定期对承租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执法人员要求该点位整个厂区进行停产整顿,对风险较高无照经营单位(唐杰)的喷漆室贴上封条,在事故隐患消除前坚决不予生产。
后续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将对出租方(余姚市伟浩五金厂)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梨洲街道应急消防管理所执法人员将对无照经营者(唐杰)进行立案查处。
《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出租企业必须履行安全生产有关责任,指导其制定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配强安全的人员,配齐安全设备设施,把好日常安全管理“第一关”。
各部门及各乡镇将继续组织开展督查检查,结合“一厂多租”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形成整治工作“分工协作、联防联控”,推进各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底,建立“一厂多租”联合整治工作机制,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