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字号: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一篇读懂

2024-04-24 08:54 姚界客户端 记者 陆燕娜
分享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机制,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改善住房条件,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日前,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宁波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从适用对象、申请条件、缴存基数和比例以及使用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积极支持引导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灵活地缴存使住房公积金,平等便捷地申请使用公积金。那么灵活就业人员该如何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呢?在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余姚分中心推出了超实用的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手册!请查收!

缴存篇

什么是灵活就业人员?

答:本《办法》所指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以上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该些人员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港澳台人员和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属于上述灵活就业人员范畴的,可参照本管理办法缴存。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答:灵活就业人员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携带身份证明,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宁波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申请开设个人账户,按照协议约定内容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金额和缴存比例是多少?

答: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2。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由个人申报确定,缴存基数下限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上限不高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当前余姚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上限为37788元,下限为2260元)。

缴存比例可在5%至12%区间内,由个人申报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委托银行划扣或自行送缴等方式,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选择委托银行划扣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银行借记卡,并签订《宁波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托管委托收付款协议书》,扣款银行账户上应按时留足扣款所需的金额。选择自行送缴的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月底前完成当月汇缴。

灵活就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转为单位缴存吗?

答:可以。灵活就业人员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应及时办理灵活就业人员账户封存手续,转入所在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同样,单位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条件的,可转为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缴存。

灵活就业人员交了公积金后擅自停缴、欠缴了,怎么办?

答: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连续欠缴3个月的,公积金中心可视作其停缴,自动封存其账户;灵活就业人员开立个人账户后,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未缴存且账户余额为零的,公积金中心可注销该个人账户

提取篇

灵活就业人员符合哪些条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灵活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参照单位缴存职工提取有关规定执行。

住房公积金提取涵盖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租赁自住住房提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离休、退休提取;老旧小区改造及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提取;缴存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缴存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因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提取;出境提取等。

另外,灵活就业人员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可自主申请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六个月后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贷款篇

灵活就业人员购买本市自住住房的,是否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在本市按规定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具体可贷额度按本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计算确定。其他贷款条件、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等与单位缴存职工贷款政策一致。

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贷款时最高额度和保底额度分别为多少?

答:公积金中心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的具体条件确定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保底贷款额度与单位缴存职工一致。保底额度按25万元/户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户,二孩或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可再上浮20%,全日制本科生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全日制硕士生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30%,高级及以上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50%。

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可贷额度为借款人及其共同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日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的15倍。(贷款额度测算不超过政策文件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灵活就业人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出现逾期的,怎么处理?

答:灵活就业人员在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间,连续2个月未偿还贷款本息且催收后不予配合的,公积金中心可通过法律途径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灵活就业人员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按规定上报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

编辑、一审:严怡雯 二审:徐巍 三审:陈斌荣

声明:所有来源为“姚界客户端”和“余姚新闻网”的内容信息,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余姚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0574-62735052,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