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鹏飞
据《余姚日报》报道,6月14日下午2点多,在南雷南路和四明西路的十字路口,出现了20多名大妈集体闯红灯的一幕。更让人感到奇葩的是,交警拦下这些大妈进行批评教育时,她们还为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辩解,七嘴八舌尽出“法盲”言语。今年以来,交警部门已经查处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758起。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最起码的交通法规常识。行人闯红灯不仅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还会有损城市文明形象,其实质是“给公共交通添堵、给文明城市抹黑”。
在这一报道里,20多名大妈无视规则,集体闯红灯。其中,领头的先闯,剩下的人纷纷效仿,反映出了一种“从众心理”,也是典型的“破窗效应”。
集体闯红灯的大妈不是不懂交通法规,也不是不知道交通事故的危害性,而是或多或少都存在侥幸心理,觉得别人在走,我也可以走,而且走的人这么多,来往的车不敢撞上来——因此,她们忽视了自己这一举动潜藏的巨大隐患。殊不知,交通安全容不得任何侥幸与疏忽。一次次血的教训告诉我们,“闯红灯”要不得!
当前,全市的文明创建正在火热进行中。文明城市,除了街道整洁、经营有序等看得到的文明,同样重要的是每一个市民的文明实践:不闯红灯、不乱扔垃圾、公共场合不大声喧哗……只有每一个人养成文明习惯、坚持文明言行,才能汇聚推动全市文明创建工作的巨大合力。
为确保人和车的交通安全,一方面,交警部门要在加大文明交通宣传力度的同时,坚持常态化打击,整治行人闯红灯等违法行为;而另一方面,作为行人,要始终谨记交通法规的严肃性,严格遵守各项法规,以自己的良好言行,争做文明城市的模范市民。
编辑:夏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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