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 因为乱停车且拒不道歉,一女子被人扇了一巴掌,所以愤而报警。最终,涉事双方在派出所进行调解,对方赔了该女子一笔费用。近日,凤山派出所调解员陈百正说起这起案件时告诫市民,要用合法合理的手段来维权,否则,就算原本是占理的一方,在踩踏法律红线时,也会受到相应惩罚。
事情发生在凤山街道一个停车场。当晚,女子金珍(化名)因有急事,随便将车停在别人的车子前便匆匆离开了。过了一个小时左右,金珍带着孩子返回停车场,却发现自己车子前围了一群人。
金珍上前,对方几人看到金珍来了,火气有些大。原来,这些人是来聚餐的,吃完饭后打算由其中一人——章石(化名)开车回家。来到停车场,章石看到爱车被堵住了。原本在停车位有限的情况下,章石对某些乱停车的现象也表示理解,但他拨打114电话后,却被告知联系不到对方车主,其情绪一下子变得十分焦灼。
“把人车子堵住了,电话还打不通,我们都不知道要在这里等多久!”章石和朋友们在原地急得打转,就在那时,金珍带着孩子回来了。金珍向对方解释自己并没有接到114电话后,就带着孩子上了车,打算离开。章石看到金珍无所谓的态度,气不过,便上去敲了敲车窗,示意金珍道歉。哪想到,金珍回头便是一句“我想道歉就道歉,不想道歉就不道歉”。就是这句话,激怒了正在气头上的章石一行人,双方产生了言语上的争执,话也越来越不好听。章石一气之下,将手伸进车窗,打了金珍一巴掌,金珍的孩子因此被吓哭。
被打后,金珍报了警,此事闹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金珍和章石均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意愿,双双申请调解。此后,调解员陈百正接手此案,对双方矛盾展开调解。经调解,章石赔偿金珍一笔费用,金珍放弃对章石的责任追究,双方约定此事今后无涉。
凤山派出所调解员陈百正:在停车资源趋紧的当下,乱停车是社会治理的难点和痛点,对于乱停车现象,不仅要从法理上予以约束,也要从道德上予以谴责。金珍乱停车的行为,理应被谴责,但这谴责绝对不能以暴力手段来体现。很可惜,章石面对自身权益受损时没有理智维权,他最后也为此付出了代价。希望人们能从此事中吸取教训,牢记任何时候,包括维权时都不能去踩踏法律红线。
编辑:夏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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