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加强镇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规范行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有关规定,2019年6月22日起,决定对丈亭镇部分道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7时—19时,人丰路(长乐路至杨梅路)路段禁止机动车(除摩托车外)由东往西通行;
二、7时—19时,政通路(甬余线至人民路)路段禁止机动车(除摩托车外)由南往北通行;
三、7时—19时,惠民路(甬余线至人民路)路段禁止机动车(除摩托车外)由北往南通行。
特此公告。
余姚市丈亭镇人民政府
余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6月18日
(来源:余姚新闻网-余姚日报 编辑:杨月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