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 6月20日10时左右,李某某与朋友一起在马渚镇斗门吃中饭,其间喝了二两白酒和2瓶雪花啤酒。午饭后,李某某驾驶牌号为浙B73***的小型客车带着其中三位朋友一起到市区一家KTV去唱歌。14时左右,当车辆行驶至子陵路与舜水北路路口停车等红灯时,李某某等人酒劲发作,坐在车上睡着了。
交警在巡逻中发现了该车,把李某某等人叫醒。李某某承认是自己驾驶的车辆,车上的其他人员也都指认是李某某驾驶的车辆。随后,交警使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李某某进行呼气检测,检测结果是106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
6月15日凌晨,市交警大队江北中队接到市局情指联勤中心指令,一辆白色轿车停在长元路与成山路红绿灯路口一直未动。随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拉开车门后,闻到车内有一股很重的酒味,一名男子坐在驾驶室上昏睡。随后,民警将该男子叫醒,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53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
经查,男子姓佟,14日晚上与几位老乡一起在饭店吃夜宵,喝了三四瓶啤酒,夜宵后又驾车送一位老乡去暂住地,15日凌晨1时左右在回家的路上行驶至长元路与成山路路口时,因酒精作用在车上睡着了。
事后,佟某意识到了其行为的危险性,追悔莫及。目前佟某已被刑事拘留。
(来源:余姚新闻网-余姚交警 编辑:夏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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