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通讯员 吴涛)8月17日晚10时许,杨某驾驶一辆白色长安越野车从余姚收费站上高速,赶往台州办事,行至G1501宁波绕城高速往云龙方向57K+800米处时追尾一辆集卡车。幸运的是虽然越野车受损严重,但杨某没有受伤。而随后发生的事,却让杨某对这次的驾驶行为肠子都悔青了!杨某被查出醉酒驾驶和违反实习期不得独自开车上高速的规定,不仅要自己承担此次事故的损失,保险不予理赔,还面临被追究刑事责任。
当晚23时许,宁波高速交警四大队接到指挥中心指令,称G1501宁波绕城高速往云龙方向57K+800米处有小车追尾集卡车,小车受损严重,占据第二车道无法移动,现场车流较大,极有可能发生二次事故。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做好示警工作,并开展事故调查。
事故现场一片狼藉,追尾的长安越野车车头变形严重,前后挡风玻璃因巨大的撞击全部破损,玻璃和汽车零件撒落一地,而被追尾的集卡车只是后护栏板变形,几乎没有什么车损。
据集卡车驾驶员郭某说,事故发生时他的车辆只是抖动了一下,但发出了一声巨响,他赶紧靠边停车,并报了警。
据杨某陈述,他开车行至事发路段时,在第一车道行驶的他发现前面有车,于是变道到第二车道,但因为没有控制好车速和车距,直接追尾了第二车道上正常行驶的集卡车。
事故责任非常清晰明确,民警判定越野车驾驶员杨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但民警在进一步的调查中发现,杨某还只是个实习驾驶员,是不能独自开车上高速公路的,而且民警在询问杨某事故情况时都快被他的酒气给“熏醉了”,经呼气酒精测试仪现场测试,杨某呼吸中的酒精含量为84mg/100ml,已超过醉酒驾驶标准。原来,杨某
在上高速之前和朋友们喝了几瓶啤酒。随后,杨某被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来源:余姚新闻网 编辑:蒋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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