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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农业呼唤诚信
http://www.yynews.com.cn   余姚新闻网  2008年5月20日 8:29

  近年来,“公司+农户”为主要形式的订单农业,有效地解决了产销脱节的问题,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了农民收入。然而,订单违约、坑农的事件也时有发生,引发了不少农产品新的“卖难”问题。

  常见的订单违约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购方违约。当订单合同价格高于当时市场价格时,部分企业为避免亏损,制造种种借口,拒不履约;另一类是售方违约。当市场价格高于订单价格时,农民为了眼前利益,不履行合同。

  订单农业是“诚信农业”。农业订单一旦签订,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签约双方应在诚信的基础上按约履行。《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为避免订单违约给农户或者企业造成损失,在签订合同时,农民朋友与企业务必增强法律意识,吃透市场行情,充分考虑到丰年、歉年的价格跌涨等因素,做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讲求诚信,依约履行。这样,双方的合作才能长久。(章建康)

(来源:余姚日报 编辑:慎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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