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而立的小唐来自贵州,独自在余姚打工的他有一个美满的家庭。然而,几天前,为了一对金耳环,他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去年9月13日晚上6点,小唐正步行至兰江街道石婆桥村往凤亭村的村道上,后面来了个骑三轮车的李婆婆。李婆婆已经70多岁了,她刚从菜市场出来,准备回家。小唐和李婆婆一前一后行进在狭窄的村道上。
然而,小唐走着走着,便歪歪斜斜斜地走到了马路中央,跟在后面的李婆婆避让不及,三轮车冲出了路基,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上,车斗里的蔬菜洒落一地。
走在前面的小唐听见动静后,扭头看见李婆婆摔倒在地上,于是赶忙跑过去帮忙。就在小唐将李婆婆扶起后,忽然瞥见李婆婆齐耳的短发后露出一对金光闪闪的大耳环。
一瞬间,小唐的心里起了贪念,未加多想,便一把扯下李婆婆的那对金耳环撒腿就跑。
被抢走耳环的李婆婆用手捂着耳朵,忍着疼痛追了几步,嘴里不停地喊着:“救命啊,抢劫啦!”
附近的村民一听到呼救,纷纷围了上来,分头追小唐,并把小唐堵住了。慌乱不堪的小唐见脚边有块碎玻璃,赶忙握在手里,胡乱挥舞着威胁围上来的群众:“你们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很快,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将小唐抓获。
最终,小唐因为抢夺公民财物,后又为抗拒抓捕当场以暴力相威胁,构成抢劫罪,被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法庭上,小唐听到法官的宣判后,想到家中老小,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本报记者 陈周霄 通讯员 马宁)
(来源:余姚新闻网
编辑:慎盈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