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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新闻网讯 不惜以伤害自身健康来进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盛某、黄某和夏某,11月10日被市公安局提请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现年46岁的贵州省湄潭县人盛某伙同均为上世纪80年代出生的河南省息县人黄某和陕西省甸阳县人夏某等人,经事先预谋,由盛书伟在10月22日下午将某种伤害皮肤的化学药水涂抹在另一同伙樊某的额头上,随后樊某到城区的“新偶像理发店”焗油。不久,樊某的额头由于化学药水的伤害,产生红肿、疱疹等症状,盛某等人便以樊焗油后皮肤感染需赔偿医药费等为由,采取语言威胁等手段,于10月24日向店主敲诈勒索,得到了3000元。
初次得手后,尝到甜头的盛某等人又于10月25日故伎重演,盛某先将化学药水涂抹到黄某的额头,黄某再到泗门镇的“阿峰发型设计中心”焗油,等皮肤出现不良症状后,于10月27日向店主敲诈勒索1.2万元。几经讨价还价,店主汪某付给他们5000元,但盛某等一伙人仍不肯罢休。这时正巧有朋友提醒汪某:城区“新偶像理发店”前几天也发生过类似事件,阳明派出所已接到报案。汪某随即设法用电话与主办此案的周朝晖警官取得了联系。周警官立即率员赶到泗门镇,将已经得款5000元,还在逼店主汪某“赔偿”8000元的盛某、黄某和夏某抓获。
经审讯,盛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发后畏罪潜逃的樊某,警方正在追捕中。 (鲁 浙)
(来源:余姚日报 编辑:慎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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