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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应当成为一个国策
http://www.yynews.com.cn   余姚新闻网  2008年7月18日 8:23

 杨于泽

  发展,是为了让大家过上好日子,这个道理都懂。《广州日报》昨日发文,说政府应当轻税减费,藏富于民,形成企业和居民收入增长的良性循环,“使经济发展获得长久动力”。一般而言,这是非常好的想法,但从严格的逻辑讲,其实也不对。

  藏富于民,要说好处,自然很多,其要者是“使经济发展获得长久动力”。在这里,藏富于民仍然是一种手段和策略。当然,这样论述,仅仅是一种“说法”罢了。经济发展了,大家的日子自然会好起来,发展与藏富于民可以形成良性循环。管它发展是目的,还是藏富于民是目的。

  但是,这种“说法”带来的,并非总是某种“良性循环”。比如近几年,各地经济都在又好又快地发展,财政收入大幅增长。政府富了,市长说话底气足了,各种大项目纷纷上马。但是,人们的收入却远未水涨船高,由于物价攀升、通货膨胀,很多人不敢花钱,有钱也要存银行。

  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措施都被概括为“富民政策”,每有政策出台,必以富民自许。后来,“发展”一词代替了富民之说,诸如“增强发展的紧迫性”、“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发展机遇”,形成一个复杂的话语系统。所谓“翻天覆地的变化”,所谓“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是用来证明发展的正确性的。

  其实,发展就是为了人,一切政策归根结底也是为了人。要求藏富于民,就得摆出其好处,这只能说明,在我们的意识深处,人还不是目的,富民还不是目的。富民还是一种手段,因为发展遭遇了瓶颈,所以要通过“藏富于民”增加消费,从而推进经济发展。

  改革开放既然以富民始,也只能以富民而得以持续。政府在谋发展的时候,必须心存富民之想,并在总体政策中体现出来,比如财政政策、税收政策、社会保障政策,都要以富民为指归。这样看来,“富民”就应该是一项基本国策,成为我们一切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编辑:李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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